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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:放宽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可贷额度计算比例提高至80%

时间:2026-05-26 15:36:01 来源:中国网 阅读量:12272

5月26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并印发了《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》,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,且将商转公可贷额...

5月26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并印发了《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》,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,且将商转公可贷额度计算比例提高至80%。

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冯卫介绍,这次新政的核心就是“降门槛、扩范围、提额度”,让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更广泛地惠及广大缴存人。

在降低门槛方面,降低申请的时限要求,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由3年缩短为2年,申请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限由60个月缩短为36个月;放宽商转公的贷款年限,公积金贷款年限与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合计最长可达30年;放宽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,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可申请,未使用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也可申请;拓宽适用主体,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的缴存人,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。

在扩大转贷范围方面,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,这意味着,5月26日起,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,既可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,也可申请转为组合贷。同时,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商业贷款,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。

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,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比例提高到80%,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商业贷款的支持力度,尽力减轻缴存人的贷款利息负担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,原商业贷款在广州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,市民直接到该银行网点申请即可,也不需要自筹资金补足差额,可以直接转为组合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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